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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完骑车老人 交警暖心护送回家

时间:2018-07-29

中国江苏网7月29日讯 三轮电动车,由于安全性能不符合道路通行要求, 按照规定生产出来只能在公园、厂区等封闭场所内使用,不能挂牌(没有行驶证),不能买保险,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日前,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大力开展整治行动, 对于未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的三轮电动车违规上路,一经查获,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扣留、收缴,并予以相应处罚。交警在查处到一辆违法电动车之后,又暖心地送老人回家。

7月21日晚间,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开展涉牌涉证车辆整治行动中,一位年过6旬的大妈骑着装载着废品的电动三轮车被民警周伟拦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其所驾电动三轮车并未注册上牌,必须暂扣车辆。起初,大妈不愿被扣车,说自己家住得比较远,车上又拉了很多东西,希望民警放她走。看到眼前的大妈衣衫褴褛,民警也十分同情:“大妈,您的情况我了解了,但您骑着这个车确实危险,万一您被哪个车蹭了、撞了,那以后谁照顾您呢?咱们不能心存侥幸。”老人沉默了,过了一会儿说:“交警同志,我明白了。但是车被扣,既不识字也不识路的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家。”周伟随即安抚老人情绪,帮助其将三轮车上的物品转移到警车上,驾驶警车一路耐心地询问终于将老人安全护送回家。

大妈与其家人一个劲地向民警道谢,民警则一再提醒老人不可再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

交警提示,1、视力、听力存在问题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骑电动车,更不能骑行超标的电动车,避免车速过快,导致意外发生。2、电动三轮车需要牌证齐全方可上路行驶。3、“非标”车辆不能申领牌证的,一律不能上路行驶。

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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