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一个无法挽回的错,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我女儿回来。”被告席上的王晓燕回忆起被自己殴打致死的8岁女儿,再想到家中的小儿子,充满了悔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常熟法院已审结该案,王晓燕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王晓燕提起上诉,近日,苏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 吴皆与 徐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何洁
医生发现疑点报警
2017年7月14日清晨5点半,一对夫妇将一名8岁的女孩送往常熟市梅李医院急救,同行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但女孩送来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医务人员发现,小女孩身上有青紫,肚子鼓胀,像非正常死亡,问过女孩的爸爸后得知是被家长踢了一脚,遂马上报警。民警立即到医院开展调查,令人震惊的是,殴打女孩致死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王晓燕。
经法医鉴定,女孩瑶瑶符合因腹部外伤引起横结肠穿孔,进而导致弥漫性腹膜炎,最终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重男轻女种下祸根
是什么让一个母亲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下这样的狠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父母外出打工,瑶瑶自2009年出生后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2016年才来到父母身边生活,但此时父母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周围的邻居、老乡都说,王晓燕平时重男轻女,对两个孩子的态度截然不同,明显疼爱儿子,给两个孩子的吃穿也有很大区别,还经常因为琐事打骂瑶瑶,逼迫瑶瑶洗锅碗、洗衣服、倒马桶。瑶瑶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还曾在烈日下被罚跪。
因长期遭受家暴,瑶瑶非常害怕王晓燕,平时很少和她说话,王晓燕因此更为恼火,变本加厉虐待女儿。
为阻止王晓燕对女儿的家暴,丈夫李斌多次与她吵架,甚至曾经提出过离婚,但被家中老人劝和。
送医抢救为时已晚
2017年7月13日上午,在自家经营的小超市里,王晓燕与往常一样,因为一点小事就对瑶瑶采取打嘴巴、踢腹部等方式进行殴打,孩子不敢吭声。晚上李斌回到家中,发现女儿有点发烧,就给她吃了一点退烧药和消炎药。直到第二天清晨,夫妻俩发现女儿已经没有办法翻身、起床了,也无法说话,才意识到不对劲,连忙将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
经司法鉴定,王晓燕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今年1月15日,检察机关指控王晓燕犯故意伤害罪,向常熟法院提起公诉。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晓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