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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被抢?报警人闹乌龙进班房

时间:2018-09-06

中国江苏网讯 9月3日早上6时许,鼓楼公安分局宝塔桥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凌晨下楼买宵夜时,被三男一女持刀挟持,被迫转账1090元,目前自己正躲在某宾馆的衣柜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该宾馆,将报警人李某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

据李某陈述,当天凌晨2时许,他在宾馆房间看电视时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买吃的。在大街上没走几步,突然被两名男子从后面扭住胳膊,还在头上套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并将其劫持到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上。李某称,透过塑料袋底部开口处,看到车子前排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人中间的置物台上放着两把60厘米长的砍刀,而坐在后排的两名男子则挥舞着长约30厘米的长刀,向他索要钱财。为了保命,李某按照对方要求,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分数次向对方转账1090元,每次数百元不等。之后,李某被推下了车,就在下车的一刹那,李某称看到这是一辆棕色的越野车,车牌被迷彩布挡住,其中一名“劫匪”的外貌特征是长发、长脸,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又粗又大的金项链。“死里逃生”的李某跑回宾馆后不久,再次接到对方电话,要求他继续转账500元,否则就上楼卸他一条胳膊。“惊恐万分”的李某赶紧重新找到一间空客房,并躲在衣柜里,直至早上6点才敢报警求助。

尽管李某说得绘声绘色,但细心的民警仍然发现了不少漏洞。为什么李某所说的躲进衣柜时间是在几次转账时间之间?为什么李某转账记录里显示曾留言“05号小妹交纳金”?为什么李某“被挟持”的时间段里,通话记录显示他还打了10分钟的电话?当民警向李某提出这些问题时,李某立刻脸色发白,再也无法自圆其说。在民警再三追问下,李某终于坦白了事实的真相。

原来,这从头到尾都是李某自导自演的一出“独角戏”。几天前,李某来南京出差并住进了宾馆,3号凌晨2时许,李某动起了歪心思,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加了一名女性为好友,并约对方到宾馆开房。哪知道对方以各种借口骗取李某950元红包后,便再无联系。李某自知上当,又舍不得那被骗的950元,于是自作聪明,将聊天记录删空后,报假警称被人持刀抢劫,希望警方能帮他找回损失,连住宿费140元都算到了所谓的“劫匪”头上。

目前,李某因虚构事实、谎报案情,被鼓楼警方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金50元,李某被骗一案警方也正在追查中。

通讯员 鼓公宣 陈益朗

爱南京南京晨报见习记者 张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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