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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

时间:2019-05-16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省法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昨日,江苏法院召开会议,部署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工作。这标志着江苏法院新一轮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据介绍,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爆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次年设立了全国首家中级法院环境保护庭,江苏法院开始系统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多年来,全省法院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以“三合一”、集中管辖为标志的专门化审判机制,组织建立全国第一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2015年以来,3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评为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19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案件,3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批10个优秀环境司法案例。

记者获悉,此次改革将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置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比如在南京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等。同时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作为配套工作机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即将下发。根据该机制,全省法院将采取以下配套工作措施:一是网上立案制度。二是巡回审判制度。三是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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