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骨干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企业博士量身定制安居政策、多举措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近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一批相关政策文件,与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每年拿出一批政府投资项目面向骨干企业
【建筑业发展】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75号。积极扶持骨干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区各建设平台,在每年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拿出一批项目面向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招投标;在我市后续轨道交通建设中,拿出更多标段面向“联合体”招投标。至2020年,争取达到8家以上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企业博士可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
【企业博士安居】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9〕82号。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100万元。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5年。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规范校外培训】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18号)。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托管、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培训业务。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坚决禁止中小学校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或培训证书与招生入学挂钩。
在积极开展课外活动的同时提供延时托管
【小学弹性离校】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学弹性离校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15号)。各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整合利用校内和校外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学生参加课后活动每生每周一般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在积极开展课后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延时托管服务。延时托管期间应合理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组织学生优先完成家庭作业。提供免费延时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农村地区小学经报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延伸阅读】
这些文件你肯定也关心——
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9〕4号)
2、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永久性绿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规字〔2019〕5)号
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7号)
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新创业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9号)
5、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2号)
6、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23号)
7、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办发〔2019〕24号)
8、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一体化在线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宁满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6号)
9、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下调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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