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在长江边召开长江渔业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破坏长江渔业资源典型案例,并现场在江边投放鱼苗,为长江“草长莺飞、水阔鱼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江保护区,105斤“鱼王”被非法电捕
今年1月至2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叶某某等人通过驾驶快艇,采用由发电机、大功率逆变器及大量电缆线组装的超级电捕鱼工具,在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洲头至长江五桥中间的长江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优良繁育品种)进行非法捕捞活动5次,捕获各种鱼类800余斤,包括鱼回鱼、螺蛳青等经济价值高的鱼类种质资源,其中捕获最大的一条鱼净重105斤,与成年人个头一般。
该案系南京市首起发生在长江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法捕捞案。4月4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吴某、叶某某。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国重要的淡水水生生物基因库,长江孕育了丰富的鱼类资源。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多达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拥有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11种,还有长江特有的鱼类170多种。但近年来,随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长江的渔业资源严重受损。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白鱀豚、白鲟等珍稀动物多年未见踪迹,“长江三鲜”基本绝迹。
司法护长江生态,77名非法捕捞者被诉
为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南京鼓楼区检察院两年前发起“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主动加强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京渔政渔港管理处等部门的沟通,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构建渔业资源协作保护合力。
保护联盟成立两年多来,鼓楼检方共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4件77人,包括跨宁、镇、扬长江流域的苏某雷等人非法捕捞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苏某雷等六人驾驶快艇,共同在长江干流南京段水域,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捞水产品,并将捕获的水产品销赃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5万多元,系近年来规模最大的跨宁、镇、扬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17年11月2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对苏某雷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渔业资源补偿费用18万余元。后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苏某雷等人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判决六人承担渔业补偿费用18万余元,该补偿款已执行到位。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严厉打击了长江南京段非法捕捞犯罪,也是江苏省内此类公益诉讼的首次尝试,贯穿了修复性司法理念。
追偿的修复费,用以购买鱼苗放流长江
新闻发布会现场,一批鱼苗被投放到长江里。记者了解到,这批鱼苗购买费用就是来自鼓楼检方这场公益诉讼。鼓楼检方对苏某雷等人非法捕捞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承担渔业资源赔偿费用18万余元,用于支付长江南京段水域渔业资源的修复费用,诉请获法院采纳。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18万元赔偿款已经全部购买了鱼苗,部分鱼苗昨日已经被放流到长江中,剩下的鱼苗也将在随后全部放流。
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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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捕捞被抓
中国江苏网讯 (通讯员 孔爱良 记者 高文玉) 5月22日上午10时许,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江宁所民警在辖区长江南京段七坝码头水域巡逻检查时,发现该水域有两名男子手持丝网、形迹可疑。民警通过观察,发现此二人正使用丝网进行非法捕捞活动,遂立即上前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刘某抓获,缴获三层刺网一副、江鱼10尾,其中两尾为野生刀鱼。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