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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昨发布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时间:2019-05-30

11岁留守女童放学路上失踪,辍学少女跳楼自杀,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5月29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一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细节浮出水面。

11岁留守女童放学路上失踪被害

2018年3月31日,一个消息传遍了江苏连云港的一个小村庄,老钱家的孙女小文在放学路上失踪了,多方寻找,最终传来的还是噩耗——孩子遇害了。

经过侦查,发现杀害这名11岁小女孩的,正是同村的钱某。钱某因为和女朋友分手了,心情苦闷,就想“弄出事情”来。于是,他拦住放学回来的小文,假装自己认识小文的哥哥,谎称腰疼,让小文送他一程。天真无邪的小文把钱某送到钱某的车旁边后,钱某凶相毕露,他捆住小文,并把小文的电动车扔到河堤下面,毁灭踪迹,然后把小文带到了与女友暂住过的房子里。

当晚,钱某不顾小文的哀求,强奸了小文。第二天早上再次侵害后,他想,如果放小文回去,自己的罪行一定会暴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小文杀害。之后,他有条不紊地把犯罪现场清理干净,出去买了帆布包装尸体,驾车一路把小文的书包、衣服全丢掉,最后在河边,在帆布包中装上两块大石头,将小文的尸体扔到河里。

完成这一系列行为后,钱某回家继续玩游戏、工作,警察找到他家,他跳窗逃走,直到实在饥寒交迫,他才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发现,钱某虽然自称与被害人小文“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但实际上,他们不仅相识,还是亲戚!钱某正是利用了对被害人小文家庭的了解、利用了小文的天真无邪,实施了伤害孩子的行为。

从打捞现场的照片上可以看到,孩子瘦小的身体蜷缩在帆布袋中,袋子中的两块大石头几乎与孩子的肩膀一样宽。检察机关认为,钱某行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建议量刑为死刑。

17岁少女自杀,牵出有偿陪侍黑幕

2018年4月25日下午,17岁的小云从集体宿舍5楼阳台纵身跳下,跳楼之前,口中声嘶力竭地喊出KTV经理靳某的名字,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调查发现,小云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高一还没念完就被迫辍学外出打工。小云漂亮的长相、甜美的嗓音,很快引起了KTV经理靳某的注意,小云被录用,工作内容是陪KTV的客人唱歌、喝酒,并从客人的消费中获得一定的提成。

在靳某的KTV里,还有七八个像小云这么大的女孩,她们都是由于家庭的原因,还没念完高中就外出打工,并在靳某高薪的诱惑下做起了陪侍女。

靳某将这群女孩视为“摇钱树”,每天能拿到数千元的“提成”。他一方面以谈恋爱为名,与这些女孩保持所谓的“恋爱”关系,一方面以办保险为名扣下她们的身份证,统一安排住宿,监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靳某制定了严苛的工作制度,一旦有人违反规定,就会当着所有女孩的面进行惩罚,轻则用烟头烫、用皮带抽,重则用刀划割、用电棒击打恐吓。在前后两年的时间里,这群女孩中每个人都遭受过靳某的毒打。

2018年4月25日中午,小云回家几天再返程时,遭到靳某的殴打。靳某不仅打耳光,还拳打脚踢,又拿起矿泉水瓶砸她,边打边骂。最终,小云不堪忍受屈辱,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今年1月23日,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对靳某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4月22日,法院以靳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据宿迁宿豫区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发送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辖区内KTV全部停业整顿,部分KTV被取缔。

依法严打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

据报道,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近年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性侵害是当前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主要犯罪危害。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性侵案件多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表示:“我们对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坚持零容忍。”江苏省检察院统计显示,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20人,依法批准逮捕350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85人,提起公诉453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396人,其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人,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刑罚208人。

针对困境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知识匮乏等问题,江苏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检察信箱、开通咨询热线、咨询窗口,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巡讲、微信课堂等活动。同时也会加强与团委、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见习记者 刘通记者 冒群

  南京市中院召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犯罪决不手软

5月29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南京市“迎六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作为最高院确定的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南京市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妥善审理“乐燕故意杀人案”“南京虐童案”等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件。高度重视儿童维权,全面开展法制宣教、司法联动、判后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继续扩大南京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品牌影响力。

据了解,2018年全市法院少年家事条线共新收902件涉少民事、刑事案件,同比上升1.12%。审结涉少民事、刑事案件916件,同比上升1.55%,结收案比为101.55%,同比上升0.43个百分点。2018年少年家事庭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

全市少年家事条线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妥善审理涉少案件。

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从严打击、从快审理,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舆论的关注;对没有从轻情节,尤其是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量刑上绝不失之过轻,如本次入选的超市猥亵女童获刑案、网上隔空与未成年人裸聊获刑案。对手段残忍、动机卑劣、社会危害和影响极深的入室抢劫、杀人等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则坚决判处死刑予以打击严惩。

据报道,被告人郑某某在被害人唐某某(女,未成年)至某便民超市购物时,多次对唐某某实施拉手、搭肩、隔着衣服抚摸胸部、嘴对嘴亲吻等行为。唐某某父母等共同至郑某某所在超市讨要说法并报警,被告人郑某某在该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加强对涉案儿童的民事权益保障

通过司法联动,加强与妇联、团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协调,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尽可能为未成年人争取更多权益。如本次入选的多方联动维护困境儿童权益案、关爱儿童孤独症患者案、出卖亲生子女被撤销监护资格案。全市法院通过法院关工委、妇联、联系公益服务组织、发送司法建议等尽可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司法救助。

创新涉少民事案件审理方法

借鉴涉少刑事审判模式和经验,把社会调查、适合成年人参与、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民事审判维权范畴,研究和制定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民事审判要求的特色工作方法。如本次入选的指定诉讼代理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案、父亲祖父相争夺,孩子抚养权归谁案、母子相距千里,网络视频探视新方式案。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依托基层“大调解”工作平台,妥善化解各类涉少民事矛盾纠纷。

常态化法制宣教

据了解,自2015年起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选修课、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社会热点给予关注回应,纳入常态化法制宣教活动中。如本次入选的校园暴力害人害己案、低年级小学生课间打闹受伤,责任谁来担案。2018年累计65000名中小学生直接从“法律伴我成长”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受益。

见习记者 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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