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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玉恒公寓被质疑“高收低租” 房东租客上门维权

时间:2019-07-25

花3万多通过中介租了一年的房子,如今却面临被房东赶走的窘境。近日,不少租客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他们通过南京玉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恒公寓)租了一年的房子,可房东的租金却被公司拖欠。有房东和租客质疑玉恒公寓也玩起了“高收低租”的套路。7月23日,玉恒公寓回复记者称,只是部分房子“高收低租”,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马壮壮 见习记者 周明 白雪银

租客

给中介交了一年房租,却可能被房东赶走

近日,在南京租房的徐女士向记者投诉称,5月份她在玉恒公寓交了一年租金共计2万余元,租了套一室一厅一卫的房子,住了两个多月却接到房东的电话。“房东听说玉恒公寓拖欠了其他房东的租金,担心自己也会收不到钱,要一起想想办法。”徐女士说。

一番沟通后徐女士才知道,玉恒公寓收了自己一年的房租,而和房东约定的却是按季度收租。让她不解的是,玉恒公寓付给房东的租金是每个月2560元,而自己每个月的租金仅有1900元,中间差了660元,“这家中介靠什么挣钱?会不会是在圈钱?”

徐女士最担心的是,8月1日是房东收租的时间,如果届时房东没收到玉恒公寓的钱,自己会不会被“赶走”?7月22日,徐女士和男友来到玉恒公寓讨说法。她告诉记者,当天来维权的不只自己,现场大约有60人,有房东也有租客。玉恒公寓给的说法是,让租客按合同时间继续居住,不过并未说明如果房东收回房子,租客权益该如何保障等问题。

房东

1万多元的房租,拖了快一个月也没收到

记者加入了一个维权群,群内有近100人。一位夏先生表示,自己本来该在6月29日收到房租13500元,但现在过了快一个月还没收到。和夏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张女士说,她的收租日是7月6日,但到现在也没收到。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多数房东本该在6月底、7月初收到租金,但玉恒公寓迟迟未打款。

7 月22日的维权现场,玉恒公寓一名工作人员与房东们进行了协商,最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记者在一份协议上看到,乙方(玉恒公寓)承诺在2019年7月 31日前支付甲方(业主)2019年7月10日到2019年10月10日期间的租金,并且承诺,支付甲方租金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房租时间十五个工作日,如未履行,双方自行无责解约合同。而这位房东原定的收租时间为7月10日。

7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玉恒公寓的办公地点,鼓楼、秦淮、江宁等地的房东被安排在不同的房间解决纠纷。除了签订补充协议外,工作人员表示,房东还可以选择和玉恒公寓解除合同,不过按照合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处理

租赁公司和房东、租客都签了补充协议

据租客称,年付租金会便宜些,因此选择半年付或季付的很少。还有人花3万多元租了一年,由于房租被公司拖欠,租客已经收到了房东的“逐客令”。

24 日,记者在现场也遇到了两名租客。其中一位张女士(化姓)在江宁租了三室一厅的房子,才住了一个多月,就要面临“被收回”的风险。“早上房东发了一份和玉恒公寓签的补充协议,还说让我‘早做打算’。我的租金都是按时交的,难道要把我赶走?”张女士担心,玉恒公寓和房东签了补充协议,万一他们双方根据协议解除合同了,那交了钱的租客怎么办?

对此,一名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与租客间并不存在违约,如果租客不放心,公司只能在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里补签一条协议。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条补充协议:本公司承诺租赁期内,如因业主未收到租金导致租客无法继续入住,当天本公司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张女士说,就算是退租金和押金,他们也将面临临时另外租房的麻烦。

回应

公司经营正常,部分房子“高收低租”

根据天眼查信息,南京玉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8日。

7月23日,记者就拖欠房东租金等问题致电玉恒公寓的一名负责人,他表示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对接此事。

根据这名负责人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玉恒公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是否拖欠房东租金的问题予以回避,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正常。那么,是否存在“高收低租” 的情况呢?工作人员称,公司只是对部分房子采取“高收低租”的经营方式。记者继续追问公司是否存在亏损情况,对方再次拒绝回答。

24 日,记者见到了玉恒公寓相关负责人,他坦言,近期行业内的一些企业频频出现问题,市场也受到了一定的波及。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所有房东的租金都被拖欠,公司会根据补充协议按时向房东支付租金,如果因未及时支付房租而与房东解约,公司也会为租客另找房子或者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建议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公布“红黑榜”

南京玉恒公寓的租赁纠纷为何会出现?记者采访了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他认为,近些年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迅速,许多企业急于通过收购房产的方式扩大规模,期望被更大的公司收购而实现变现,因此短期内的房屋租赁业务是否赚钱可能并不重要。“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被收购。”吴翔华说,没有实现变现的公司手中会“积压”很多房产,于是就出现了“拖欠房东房租”等现象。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浦正宁分析,类似纠纷频繁出现,在于租赁公司将房产中介业务进行了金融化操作,租赁公司利用了“租金缴纳期限的不匹配”来沉淀资金和扩张市场,“但这个‘游戏’不可能一直玩下去,市场上可供出租的房源和需要租房的租客是有限的。”浦正宁认为,当达到一定市场份额,忙于扩张的租赁公司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房东的房租,就会出现资金断链。

租赁市场频繁“爆雷”,房东和租客如何规避风险?吴翔华表示,房东和租客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用良好的租赁企业。同时,吴翔华建议监管部门公布“红黑榜”,公示运行良好和遭到投诉的房屋租赁企业名单。此外,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遭遇此类情况,房东和租客如何维权?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房东、租客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都合法有效,房东可起诉租赁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表示,如果房东和公司解除了合同,那么租客与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就不能履行了,这时租客可按照租赁合同向公司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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