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京沪高速宝应段,乘客吕某突然要求司机停车。遭到拒绝后,他竟冲上前,强行拔掉大客车的钥匙,导致车辆熄火滑行,乘客安全受到威胁。7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宝应法院获悉,吕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63岁的吕某是扬州宝应人。今年5月,他去上海看望生病的亲戚。5月3日,他准备回家,赶到车站才发现身份证没带,买不了票。儿子劝他再住两天,可他坚持要回去。正在想办法时,他在车站附近碰到了拉客的“黄牛”,对方表示有大巴车经过宝应。上车后,吕某按照驾驶员的要求,付了80元车费给“黄牛”,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下。
大巴车开出去没多久,驾驶员告诉吕某,车不经过宝应城区,将在宝应氾水镇给他下车。氾水镇和宝应县城相距甚远,吕某自然不情愿。可已经上了车他也没办法,说了几句狠话后便回座位睡觉。
迷迷糊糊中,吕某看到路边有个牌子上写着“氾水”,但驾驶员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吕某以为对方被自己的狠话吓到了,愿意让自己在宝应下车。哪知,车又开了半个小时,驾驶员依然没有喊他下车的意思。眼看就要到泾河高速口,吕某着急了,立刻上前质问驾驶员。双方争执了几句,吕某提出要下车,但此时车正在京沪高速上行驶,驾驶员哪能同意。但没想到的是,吕某突然把手搭在方向盘上,驾驶员赶紧用身体去护住方向盘,可吕某趁他护方向盘时竟强行拔了车钥匙。
此时,大客车正在以100多公里的时速行驶。钥匙被拔,大客车顿时失去了动力,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向前滑行。庆幸的是,当时周围没有其他车辆,大客车在滑行三四公里后才停下。车上乘客纷纷劝说,吕某这才同意把钥匙还给驾驶员。大客车抵达终点站后,驾驶员报了警,吕某被当场抓获。
经调查,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吕某提起公诉。7月23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吕某强行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客车钥匙拔掉,放任危险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随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吕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通讯员 宝珠 朗义宁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见习记者 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