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5日讯 购买了“跳广告”服务,看视频时却依然“跳不过”广告,苏州大学学生孙某为此起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4日,该案在苏州市姑苏区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审理。
去年9月,孙某为跳过爱奇艺视频广告,花58元购买了会员服务,但此后仍多次看到广告。孙某遂起诉爱奇艺并提出停止插播广告、首页公开道歉、退还会员费用等四项诉讼请求。姑苏法院一审认为,会员用户看到的与视频进度条相结合、可拖拽的广告,不同于普通用户被强制观看的广告,所以爱奇艺未违反服务合同条款,但相关说明字体较小、标示不够显著、且没有要求消费者阅读并确认后付款,酌情判决爱奇艺赔偿孙某3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孙某提出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爱奇艺提出的请求为,撤销一审第一项判决,改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将择期宣判。 (孟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