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16日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达了2019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切块地方资金)12亿元,突出支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重点治理区域和重大治理项目。
省财政厅自2007年起设立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截至2019年已安排260亿元,重点支持太湖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在下达资金的同时,我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