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民好习惯从法律遵守迈向文明自觉 ——
文明交通,浸润涵养一座城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葛 讯摄
记者在宿迁采访的众多普通市民,都不觉得遵守交通规则是“小节”、不必兴师动众整治。宿迁市委、市政府正是站在更高的历史和现实方位,把交通文明放在更宏阔的视野中来考量,通过文明交通建设涵养整个城市的文明,推动市民良好交通习惯从法律遵守迈向文明自觉。
涵养文明,
个人修为变大众礼仪
交通文明,是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也是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治理能力的外在反映。“我们把文明交通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切入点、着力点,不仅推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而且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宿迁市委书记魏国强说。
在宿迁,文明交通建设是党政一把手工程。所有涉及交通类项目必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市人大、市政协每年专题调研交通管理工作。市政府还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团队担任城市交通管理顾问,定期对重点疑难问题把脉问诊。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根本原因在于交通参与者的规矩意识淡薄、交通习惯弊陋。宿迁市委、市政府确定订立规矩、培养习惯、涵养文明“三步走”策略,层级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从严格执法树立规矩,到内化于心培养习惯,再推动文明交通行为由个人修为变成大众礼仪。
记者在宿迁多个路口看到: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自觉加快脚步通过,有些年纪大的市民也都小跑着过马路,形成“车等人,人快过”的和谐场景。“将心比心,人家停在那儿等,我们当然要快些过去啦。”当地市民吴咏梅说。
“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意识,有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对现代社会涵养文明意义重大。”社会学家、中国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说。
通过车辆保险费率浮动等方式,对礼让行人而被追尾的驾驶人给予补偿;驾驶人文明交通达到一定积分,将得到油卡作为奖励……宿迁多方激励广大车主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形成“不让文明驾驶人吃亏”的鲜明导向。
以物化人,
细节推动路通心畅
“交通文明建设必须系统性设计和落实,从理论的高地回到细节的平原。”宿迁市市长王天琦说。他向记者道出“以物化人”理念,即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来感化人、教育人、约束人。
记者注意到,宿迁市区不少路口的红绿灯等候区架设有遮阳棚。宿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钟岳解释,他们专门做过调研,太阳晒或下着雨的情况下,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概率较高。
这样的贴心细节,在宿迁随处可见:过街斑马线前喷涂有“礼让行人”字样,提醒过往车辆;市区所有公交站台加装坐凳,均为塑木材料或者木制,避免使用导热快的钢材或石材;各公交站台设置排队护栏,其出口与公交车前后门相对,不仅消除市民一窝蜂往车上挤的“乱象”,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市民有序排队。
宿迁的城市绿化注意颜色分布,南北片区分别以黄色系、红色系为主,城市中心区特别进行立体绿化,在建筑外墙、栅栏、阳台上种有各种花。“如果满目都是美丽的花草树木,你愿意为它注目而不是急匆匆通过,人就会变得心平气和。”王天琦说,城市管理就怕“着急”,人一着急就会有冲撞,彼此都不着急,道路也会更加通畅。
城市管理,需要经常和老百姓进行互动。3年来,宿迁相关部门共收集群众文明交通意见和建议1.3万余条,已有4000余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文明因子,
提升城市竞争力
有人提出疑问:宿迁毕竟不是大城市,人口数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相对较少,交通是不是因此容易管理?
“宿迁取得现在的成绩,不是因为人少或者车辆少。”公安部畅通工程专家组副组长、同济大学教授杨晓光认为,交通参与者本就应按照规则通行,城市大小、车辆多少并不是理由。叶敬忠则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宿迁是个三线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大多是“洗脚进城”的农民,“这样的城市能做到文明交通,其他地方为什么不能?”
请看这样一组数据:宿迁的万人警察比是万分之6.2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万分之12;宿迁的万车警察比只相当于苏北平均水平的1/5,市区路面交警只有65人,也就是说,每位交警大约要管理5000辆车,而宿迁交警的现场执法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
文明交通习惯,犹如在城市中流动的文明因子,时刻涵养着这座城市。文明,随之逐渐向城市管理其他领域延伸。2015年6月,《宿迁文明20条》公布,一则则具有“乡土”特色的文明倡议,推动城市文明的大提升。
“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杨晓光看来,宿迁抓了文明交通以后,全市的软实力、综合竞争力等都得到提升。魏国强用“意外的收获”来形容文明交通给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带来的正效应。今年1至4月,宿迁新注册个体户数和新注册企业数同比分别增长26.4%、14.1%;1至5月,新审核项目数和总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0.9%、53.5%。 本报记者 任松筠
“宿迁样本”带来的启示
本报评论员
市区交通守法率达到96%,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出租车和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的概率分别超过98%和99%。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这些长期困扰城市管理者的交通陋习,在宿迁却几无踪影。宿迁市文明交通建设的探索经验,带给人们诸多启示。
长期以来,“中国式过马路”等“顽症”之所以难以治愈,既与人们法不责众的心态有关,执法者的疏懒也是一大根源。宿迁交警开出的关键“药方”,就是严格管理,通过刚性执法,让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规“硬”起来。执法者一旦动真格,市民们自然打消“无非紧张一阵子,过去就算了”的念头。
难能可贵的是,宿迁市有关部门在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考虑路权分配的科学合理。一方面,致力于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通行效率。另一方面,对载人三轮车和快递三轮车没有“一刀切”全面禁止或取缔,能给路权的,在给予路权的同时加强管理;不能给路权的,则帮助车主找好出路加以疏导。通过人性化的细节“以物化人”,努力营造“不着急”的氛围,更充分体现管理者以人为本的良苦用心。
文明交通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职能部门协同发力、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宿迁市委、市政府致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机制,用好行政执法、志愿者、人民群众三支力量,用足法律、道德、舆论三种手段,凝聚文明交通建设的强大合力。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交通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具体体现。宿迁市委、市政府把文明交通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切入点、着力点,通过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交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这个过程中,宿迁注重宣传、教育,注重以文化人,营造“车等人、人快过”“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的和谐场景,推动文明交通行为由个人修为变成大众礼仪,通过文明交通建设带动其他领域的文明建设,涵养整个城市的文明特质。
面对这则“宿迁样本”,城市管理者不仅要回顾“为何他们能做到”,更应思考“我们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