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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现社区戒毒康复全覆盖 社会帮扶让他们重归社会

时间:2017-06-23

6月14日,在南通一家化工厂内,电焊工李某正专注进行电焊作业。3年前,他还是个“瘾君子”。在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禁毒社工陈佳慧帮教下,他戒除毒瘾并参加培训,有了这份工作。

目前,我省已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1262个,招聘专(兼)职戒毒社工4600余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平均执行率保持在90%左右,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率逾80%。

“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地,必须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前提得有制度保障。”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说。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先行。2012年9月,我省修订《江苏省禁毒条例》,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社区戒毒工作机构。”无锡市人大审议通过《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条例》,南京、常州、扬州、泰州等地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

各地大力发展戒毒社工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全省现有专职戒毒社工2209名、兼职社工2467名,力量配备与社会面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之比分别达1:30和1:4。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是要打造一个没有围墙的戒毒所。”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长孙春介绍,江苏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苏州市政府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向自强服务总社购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形成“政府总体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社团自主运行”的工作模式。

2010年起,自强服务总社开展“心桥工程”项目,每周、每月组织禁毒社工到公安、司法戒毒所,提前接触即将出所的吸毒人员,在其出所时进行对接。该组织累计开展提前介入370多次,涉及吸毒人员4000多人次,出所报到率由原先不足30%增至99.29%。

无锡市由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政府部门主导,戒毒治疗机构参与,专业化戒毒社工落实的“春雨服务站”,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人员一出戒毒所,“春雨服务站”便启动分级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92.5%。

小东是扬州市江都区社区戒毒社工曹伟的帮教对象。“他非常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吸毒,这说明他特别渴望重归社会。”曹伟得知小东想开饭店,便找来市场监管、环卫、城管等部门的戒毒志愿者,一起帮他。如今,小东的饭馆已开张。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最终目标,就是让戒毒康复人员重归社会。“戒毒康复人员往往工作技能缺失、身份受到歧视,需要禁毒部门牵头搭建平台,拓宽安置渠道。”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徐祥高说。

我省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劳务中介推荐就业。今年,仅苏州经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的就有280余人;常州禁毒部门帮戒毒康复人员办理低保92人次,申请灵活就业补贴128份;南京、镇江、泰州等地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戒毒康复人员670余名。

(文中涉及戒毒康复人员均为化名)

本报通讯员 苏宫新

本报记者 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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