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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亡 法官倾情解纷争

时间:2017-06-30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讯(通讯员 刘 鹃)近日,南京高淳法院刑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4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小型汽车与行人刘某发生碰撞,致刘某当场死亡。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报警,停留现场等候处理。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刘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双方家境都不富裕,直接判决,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可能得不到弥补。为更好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反复做调解工作,从人情、法理等多角度入手,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被告人李某一次性补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元整,目前已履行到位,被害人也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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