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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救树赎罪”被免刑罚(图)

时间:2017-04-10

中国江西网讯 赖玲 记者徐小勇报道:4月6日,针对一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检方依法作出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在崇义县龙勾乡龙勾村举行。

当地村民刘荣(化名)开荒种脐橙,雇人开挖掘机将4株树龄约40年的野生香樟树连根推倒,后经精心扶植,3株存活,并原地补种6株香樟树苗和异地种植1100余株杉树苗,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当地村民公开宣告。据悉,这是赣州市对首例涉及生态领域犯罪作出的不起诉公开宣告案件。

崇义检方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图/记者秦方)

开荒种脐橙毁坏4株香樟

“刘荣,我们代表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你作如下宣告……”6日上午,在村民们的注视下,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重地把不起诉决定书交到了刘荣手里。

“我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没有异议,保证自己补种的树苗全部成活,请你们监督,今后一定会学法守法。”刘荣把签好名按好手印的补植复绿责任状交给了检察官。

原来,在2016年7月14日至17日,刘荣在明知“寨背坑青山尾”山场和荒田属龙勾乡龙勾村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以种植脐橙为由,未经所有权单位同意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雇人驾驶挖掘机在“寨背坑青山尾”山场扩宽公路并清理荒田植被,致使该山场和荒田处4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遭到严重毁坏。

经村民举报,刘荣被警方立案侦查。经核查,被毁坏的4株香樟树胸径14至32厘米,树龄约40年,折合立木蓄积为1.556立方米。

督促嫌疑人补植复绿

今年3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面对这起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生态犯罪案件,当月6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决定赴实地勘查,发现倒下7个月的4株香樟树并没有死掉,于是督促森林公安机关和当地干部,请林业专家帮助刘荣扶植香樟树.经过精心养护,其中3株已经存活,长出了新芽。

为了争取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刘荣于今年3月17日在原地补种6株香樟树苗和异地种植1100余株杉树苗,并写下补植复绿责任状。

4月6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处长苏火鹏表示:“我们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公开宣告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进行生态修复、补植再造,达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绿的目的,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警示效果与生态环境效应的共赢。”

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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