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方维芳报道:8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召开了秸秆禁烧和建设扬尘治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成效明显。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对火点的监测,我省最终核准认定火点数8个,与上年同期的71个减少了63个。
出台秸秆还田地方标准
为了做好今年早稻秸秆的还田利用,今年7月份,我省就发布了秸秆还田首个地方标准――《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明确规定了水稻联合收割机应安装稻草切碎或粉碎装置,有力推动了从源头减少秸秆产生量。
同时,采用资金奖补激励秸秆全量还田。从今年起,我省每年拿出9200万元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专项奖罚,按照 “火点追查”和“黑斑倒查”结果,对全省100个行政县(市、区) 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进行量化考核,并将城镇垃圾露天禁烧一并纳入考核。
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区)都已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通过进行通报、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手段,压实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全省共16名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约谈、问责,其中宜春市约谈9人;吉安县对2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扣除乡镇备罚金共32万元;吉州区对3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泰和县对1个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抚州市问责乡镇干部一名。
484个建筑工地被行政处罚
我省除了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还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同时,我省还特别强调要重点加强房屋拆除、三通一平、道路扬尘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住建领域扬尘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开展扬尘检查7500余次,下达建筑工地限期整改通知9000余份,对484个建筑工地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300余万元。
省环保厅在通报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中认为,全省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2.6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大气十条”73.2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全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