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远媛报道: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9月1日,新余市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分宜县分宜镇万溪村原党总支书记袁琳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袁琳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3万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2017年12月,袁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女湖区河下镇礼泉村党总支委员袁水平、村委会委员周红平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7年袁水平、周红平为迎接上级贫困户安居工程检查验收,将已列入危房改造对象但尚未新建房屋的贫困户肖某强行搬出危房,并收回其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0. 6万元用于支付肖某五年的房屋租赁费,剩余1. 6万元存入村委账户用于日常开支。 2018年5月,袁水平、周红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总支书记钟秀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