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8月28日,记者获悉,省林业厅就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下发通知,要求以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为统领,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年底前每个重点林区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乡级、1个村级林权流转服务窗口。
据了解,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指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改革要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并建立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制度。
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与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全面提升重点林区县(市、区)林权流转管理水平,年底前每个重点林区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乡级、1个村级林权流转服务窗口;全面应用新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省林权流转服务网从信息网站向办事网站转变,在该网站可完成项目发布、交易组织、权益确认、抵押证明、纠纷调解、档案查询一系列流程。
据悉,省林业厅正在抓紧制定《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鉴证管理办法》《江西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江西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发省级林业金融服务系统,组建省级林业要素交易平台,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