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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对冲还贷方式职工可自选

时间:2018-09-27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10月1日起,江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划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停止划款,原已办理“按月划拨”业务的职工将自动转为“对冲还贷”业务。9月26日,江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针对此次“对冲还贷业务”进行了权威解读。

省公积金账户余额10月起可还房贷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贷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对冲还贷协议生效后,该中心将不再按《划款协议》中的金额划拨至职工还款银行卡内,而是在对应的每月还款日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冲抵当月还款本息金额。《划款协议》到期后,职工需到该中心重新签订《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此外,从10月起,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中签订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协议中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对冲还贷有“按月对冲”“提前部分还款”“提前全部结清”等三种方式可供职工自选。

对冲还贷业务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已经有省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如何使用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职工之前签订委托划款协议期限不变,划款协议到期后,中心将重新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对于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拨的存量公积金贷款职工,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同时,新增贷款职工在签订贷款协议时,需同时签订《对冲还款协议》。

记者了解到,办理按月对冲还贷职工,需要提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若符合条件的共同还款人要签订按月对冲协议,则除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关系证明;而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以及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的职工,则当事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同时,办理对象仅限在省直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据了解,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对冲还贷业务只对冲其公积金贷款还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可每年按年偿还贷款提取一次。

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对冲还贷协议》,且对冲还贷业务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按月对冲”还贷方式

中心将在签订对冲协议后,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还贷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2 “提前部分还款”还贷方式

签订对冲协议后,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款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提前部分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部分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余额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3 “提前全部结清”还贷方式

签订对冲协议后,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内账户余额不足对冲其提前全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全部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贷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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