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得网下采购药品;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书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9月29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
严禁医院网下采购药品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强对传染病防控、放射性危害防护、抗生素使用、医疗废物管理等重点部门、重点专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
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管,严禁网下采购。
此外,为了杜绝医务人员大量开处方行为,我省将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意见》规定,我省将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
《意见》还明确,我省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书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强制严重违法医疗机构退出医疗服务市场。
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公众举报医疗违法有奖
到2020年,全省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75名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2020年,所有医疗高风险、医疗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均成立省级质量控制中心;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鼓励公众通过“12315”投诉热线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并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