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近日,南昌市人社局进一步明确申领青年人才就业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青年人才可通过网上申报。
根据《南昌市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南昌市今年开始建立青年人才就业生活补贴制度,对新引进(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的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在昌工作或毕业五年内(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且已在昌落户的,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
青年人才“新引进”是指2018年4月28日以后首次在昌就业,另外,在昌城区工作的青年人才以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为起算时间;在工业园区工作的青年人才以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为起算时间。青年人才在昌就业认定上,指青年人才与税收汇缴在昌的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满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或累计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