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何柳斌
当前,南昌正全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10月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日前通报了数起违规用地案件。
南昌县一家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擅自在南昌县南外环以北、富山大道以南非法占地拟建某整体搬迁项目,目前场地已平整。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此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边报边用)的违法事实,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边报边用占用耕地101849平方米,其他土地7373平方米,共罚款人民币156.46万元。目前,涉事单位已缴纳罚款。
南昌西湖区桃花镇五村村民邓某在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擅自在西湖区桃花镇五村非法占地建停车场。目前已完工,地块已平整硬化。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邓某退还修建停车场非法占用西湖区桃花镇五村的土地2374.24平方米;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374.24平方米;罚款人民币16619.68元。目前,邓某已缴纳罚款。
南昌市磊歆扬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擅自在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梧岗村非法占地建机动车检测站。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此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未报即用)的违法事实,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8295.05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284.31平方米;共罚款70330.45元。目前,涉事单位已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