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我省将统一制定装修施工合同备受社会关注。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研究起草了《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对家装市场存在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列入了约定内容。”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全装修和二次装修问题,把二次装修列为规制重点。
同时,根据目前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用劣质材料装修的问题,一方面把其归为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消费者发现家庭装饰装修经营者有此类问题的不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并且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加倍赔偿。
还对承包、付款、工地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示范文本》把施工标准全面具体化,作为衡量是否违约的具体标准。还把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全包、半包以及按揭贷款装修的情形列入合同内容,供当事人双方约定。除此外,将实行工程监理的情形也列入合同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把争议解决方式方法进行了具体明示。
10月30日,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召开家庭装修装饰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会,针对市场上装修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进行点评。
评审小组选取了在省内经营活动频繁的2家企业合同文本,进行逐条逐款审阅。专家们从中发现了诸多问题,如合同中明显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情况的典型格式条款。经评审小组反复讨论。最终形成《家装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意见》,点评意见将于近期向社会发布。(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