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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将对“差评”企业实施多类渠道公示

时间:2018-11-04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0月31日,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8年三季度部分经营者的消费投诉数量及处理情况,与此同时宣布将实施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对消费投诉量大的企业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企业改善自身问题,推进诚信经营,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公示渠道主要有三类,一是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对消费投诉信息即时归集即时公示;二是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置消费投诉公示专栏,按季度集中公示重点行业、重点经营者的投诉信息;三是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四是鼓励、引导大型商场市场或商业综合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主动向社会公示本区域内经营者的被投诉数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与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

“在程序方面,将以12315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为主要信息来源,采集的数据为经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结的数据,未办结的数据不纳入采集范围。”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

对检查过滤合格的数据,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根据被投诉数量、投诉解决情况等信息对被投诉主体进行排名。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期一般为6个月。被投诉主体对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书面答复申请人处理结果。

据了解,2018年三季度南昌受理投诉6281件,挽回经济损失327.04万元,其中商品类4499件,占比71.62%,服务类1782件,占比28.48%。商品类投诉中,家居用品997起,交通工具603起,服装鞋帽536起,化妆品331起,食品327起,家用电器241起,装修建材216起,房屋164起,通信产品135起,计算机产品134起。(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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