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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江西“扫黑除恶”再动员

时间:2018-11-10

中国江西网讯 郑燕飞、蔡秀珍、记者周再奔报道:11月6日上午,江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据了解,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层层压实责任。省检察院以督导检查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新一届党组政治巡视,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专项督导。

省市两级检察院建立健全挂牌督办、督导检查、提前介入、战果台账、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依法严惩“保护伞”、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等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专项斗争规范化水平。全省基层检察院自9月1日实行“捕诉合一”办案体制,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总体质效有了新的提升。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沟通协调,统一办案理念和标准。要树立“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思想,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还要求严厉惩治金融领域犯罪,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以及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防范化解合力。密切关注中央对江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继续做好中央第四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检察环节有关工作,认真摸排反馈问题线索,已经立案的要确保案件质量,未立案的要积极督促落实整改,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下更大力气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谋划和推动,争取理解支持,紧跟大局开展监督,坚持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高检院部署的“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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