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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次要求:这块商住用地须现房销售

时间:2018-11-13

本报南昌讯 (记者洪怀峰)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象湖东岸一宗商住用地公开拍卖,值得注意的是,该宗地对于商品房销售有规定,宗地内配建安置房在交付土地后6个月开工,剩余建筑与其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宗地内商品房方可在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显然,这是南昌第一宗要求现房销售的地块。

连日来,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持续成为讨论热点。

9月,广东省房协发布了《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拟订“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材料,并上报住建部。虽然该文件并非执行方案, 但引来极大关注。

9月18日以来,中山市推出10余宗地块,规定商品房不许预售,只许现售;10月8日,广东首个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项目龙华金茂府在深圳亮相;10月19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通过梳理,记者还发现,4月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实现现房销售。

我国部分城市正推进现房销售,那此次南昌推出首宗要求现房销售的地块是否意味着也有此意?

“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一热点。”南昌市房管局开发处处长黄祥斌告诉记者,南昌也有现售措施。

黄祥斌介绍,为有效缓解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提高土地立体开发效率,南昌市加快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向地下要发展空间。2013年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与地上建筑合并办理初始登记,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2014年,南昌市在全省率先出让1宗位于胜利路步行街的48亩商业用途地下空间使用权,对地下商铺等销售采取现售方式。现在,对于地下空间建筑依然是这样操作的,不允许预售。

黄祥斌还介绍,商品房预售制确实存在一定弊端,但由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牵涉整个房地产市场制度设计的改变,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说没有全面取消预售制,全国部分省市有的是试点,有的是鼓励现售,这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现象,值得关注。目前,南昌取消预售制条件还不成熟。

黄祥斌表示,南昌不反对现房销售,但不会强制推行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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