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任德志报道:《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出台,提出将船舶污染事故分为四级,此外,还将成立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专家组等,负责相关事宜。
《通知》提出,按船舶污染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重大污染事故(Ⅱ级)、较大污染事故(Ⅲ级)和一般污染事故(Ⅳ级)。
南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发布航行通(警)告等。
此外,还将成立由海事、环保、渔政、安监、交通(港航)、水利、气象、保险、法律、化工、消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船舶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应急反应、清除作业、污染损害评估、索赔和赔偿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等。(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