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11月18日,记者获悉,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案组近日经调查核实,九江中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小区商铺营销业务委托给九江联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九江联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又将该项业务转委托给江西赢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业务拓展。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加价销售,从中提取佣金作为销售报酬。九江市于日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理结果为:
九江中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优品尚城”商铺尾盘销售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处理;销售代理九江联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销售业务转委托给第三方,是造成违法销售的主要原因,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江西赢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加价销售,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规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