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戴保生 辜亮 新法制报记者黄凯霖报道:近日,南昌市政府同时向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下发“529号”抄告单,同意市本级2018年到2020年分三年下拨经费共计413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14辆消防车辆和24258件(套)灭火救援装备和消防器材。
近年来,南昌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风险与挑战也不断增加。为此,南昌市消防支队积极作为,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要求提升针对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场所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及抗洪、抗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配齐配强高、精、坚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取得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
市政府专题研究消防装备“三年规划”,并下发有关文件和抄告单,决定分三年下拨经费共计4130万元购置消防装备。并规定所有装备器材将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市财政按政府中标金额,在上年结转的相关经费中据实拨付。
同时明确,2018年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和车辆计划总额1520万元,其中消防车辆经费351万元,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装备经费1169万元;2019年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和车辆计划总额1075万元,其中消防车辆经费607万元,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装备经费468万元;2020年购置相关灭火救援装备和车辆计划总额1535万元,其中消防车辆经费1032万元,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装备经费5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