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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江西环境质量月报出炉 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上升

时间:2018-11-22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 张瑞颖 实习生廖莉梅

11月20日,记者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我省环境质量月报(2018年10月)已出炉。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比上年同期上升,但全省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6.8%,比上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

水质 断面水质比上年同期上升

根据监测,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9.9%(含县界断面),比上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

主要河流中,环鄱阳湖区河流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河流水质为优或良好,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其他湖库水质良好,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重点河段中,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1%,“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监测水质为Ⅱ类。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1.89%,省级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4.39%,其中,南昌、萍乡、九江、新余和上饶5市出现劣于Ⅲ类水质的断面(点位),其余6市所有断面水质优良。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1%。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7%,其中,南昌、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赣州、吉安和上饶市出现了劣于Ⅲ类水质的断面(点位)。

重点流域劣于Ⅲ类水质断面(点位)中,赣江流域新余湖心岛为Ⅴ类水,信江流域上饶应家坊为Ⅳ类水,湘江流域萍乡桐车湾为Ⅳ类水;鄱阳湖南昌湖区、九江湖区和上饶湖区均为Ⅳ类水。

空气 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下降

10月,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6.8%,比上年同期下降15.0个百分点。

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9%,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景德镇市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其余10个城市为超二级。与上年同期相比,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值由91.8%下降为76.8%,下降15.0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值由88.8%下降为76.8%,下降12.0个百分点。

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67.7%~90.3%。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与上年同期和上月相比,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下降。其中,南昌市10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7.4%,优、良、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数分别有5、19、6和1天,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

此外,全省100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0.5%,比上年同期下降11.9个百分点;各县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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