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涂文华报道:11月22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廉洁江西获悉,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胡高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高平简历:
胡高平,又名胡高萍,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宜春市高安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任新余市种子公司经理;
1996年1月至1997年8月,任新余市农业局副局长;
1997年8月至2002年9月,任新余市农业局局长;
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任新余市委农工部部长;
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委书记;
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任新余市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
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新余市委常委、渝水区委书记;
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任新余市委常委;
2010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新余市副市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4月至今,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系中共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