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荣林
天蓝、地绿、水净……岁月流动、四季更迭,赣鄱大地始终宛若一幅风光旖旎的生态画卷。
作为生态“优等生”,江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绿色成绩单: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9%,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居全国前列;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上打造“江西样板”,在全流域生态补偿、河湖管理、生态司法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厚植江西生态新优势
今年以来,我省东江流域水质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00%,为下游粤港两地约4000万人口提供了洁净水源,为保障东江流域的水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保障一江清水送粤港,我省严格项目准入、把住源头,仅2017年,东江源区就拒绝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投资项目300余个。同时,实施东江流域生态环保和治理工程,投入15亿元用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等。
东江流域水质的持续改善,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全流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全领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绿色生态优势持续巩固。目前,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率42.07%,绿化覆盖率45.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56平方米,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喝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清洁的空气、享受更良好的环境,是民之所望。我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底线,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让老百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有获得感――
“净空”行动,开展城市“四尘”“三烟”“三气”专项整治,今年1至9月,全省PM2.5月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9%,优良天数比例为88.6%,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净水”行动,实施清河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劣V类水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省重点治理的44个断面连续多月未出现劣V类水。今年底,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净土”行动,大力推进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抓好养殖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第三方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理体系。
赣鄱大地,山清水秀,呈现出一幅幅美丽的生态画卷:截至去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中,生态环境质量达到良好以上的共94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9.8%,位居全国前列。
深耕改革“试验田”,为美丽中国贡献“江西智慧”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江西肩负着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的重任。这既是中央对江西多年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江西的期望和鞭策――
大胆探索、“先行快跑”,江西努力种好改革“试验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创新、制度供给和模式探索,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不断健全。
着眼“源头严控”建机制。积极推进省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7月,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68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06%,“应划尽划,能划尽划”,充分体现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的决心。
围绕“过程严管”建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最广、规格最高、体系最完备的五级“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涉水规划、河湖监管、行政执法“三个统一”,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0%左右,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体制,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出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细则,推动“三审合一”试点。
转变政绩考核的“指挥棒”,摒弃“唯GDP”的经济发展模式,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突出“后果严惩”建机制,江西率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已累计问责157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真正变生态环保“软要求”为“硬约束”,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38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完成了23项,220多项生态文明重点工作基本完成。特别是在河湖管理、流域生态补偿、城乡环境整治、绿色金融、绿色生态农业、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司法等重点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