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游静)从“治病树”到“护森林”,一年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主动适应派驻身份和职能转变,持续深化“三转”,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预防更是成绩”的价值取向。自2016年3月24日实现派驻以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监督执纪由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到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管护好“森林”,营造风清气正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环境。据介绍,一年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动阳光国企建设,紧盯投资决策、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同时,通过加大问责力度规范企业运行,企业生产效益不断提高。2016年,省国资委系统各级纪检机关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69人次,提醒警示谈话2886人次,诫勉谈话227人次,问责35人次。与此同时,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2016年函询112件,组织处理43人,党纪政纪处分72人。
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通过查办案件、通报案情,形成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国企改革对外重组投资,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在省纪委统一指挥下,驻省国资委纪检组严肃查处了省能源集团原贵州矿业集团总经理张发元等腐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一年来,先后帮助省能源集团等相关企业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75亿元,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