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逊 通讯员赵永辉报道:暑假期间,众多家长会带着小孩外有游玩,当小孩在游乐场所内发生意外,受到伤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获悉,8月26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护科成功调解了一起儿童在玩具中心游玩造成摔伤的消费纠纷,为伤者挽回经济损失2500元。
据消费者涂女士向南昌县市场监督局投诉,其在8月14日下午带着其5岁的侄子小皓在南昌县玺 城小玩家儿童玩具中心游玩,当时侄子看见海洋球室里有5、6个小孩玩得正尽兴,也嚷着要进海洋球室与小朋友一起玩海洋球,涂女士在外面观看着,孩子们玩得正嗨大概有十五分钟左右,只见她侄子小皓突然摔倒坐在地上痛苦地哭了起来,她随即上前查问情况,小皓说是脚痛站不起来,随后玩具中心工作人员开车和监护人一起送孩子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X片检查诊断为孩子左脚2根脚趾骨裂,医院建议住院观察治疗,经住院治疗3天花费了医疗费1700余元,孩子监护人及涂女士就孩子在海洋球室玩海洋球摔倒造成的伤害向小玩家玩具中心提出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6000元的赔偿诉求,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涂女士向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及时与小玩家儿童玩具中心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孩子在小玩家儿童玩具中心的海洋球室摔倒造成脚趾骨裂是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析》第六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单位、公民,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执法人员指出作为儿童玩具中心,必须具有安全性,也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人员,以确保未成年人消费安全,保障未成年消费者人身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过市监局执法人员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玺 城小玩家儿童玩具中心一次性支付赔偿受伤者小皓医疗费1700元,营养费8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