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9月5日上午,南昌市民李先生向中国江西网记者投诉,“小电”共享充电宝存在违反自定计费标准多收费情况,另外针对微信信用分达到免押金条件的租借客户,在未归还期可能会被提前结束租赁自动扣费99元,而归还后并不结算退费。李先生质疑,“小电”充电宝涉嫌多收费、乱扣款。
“小电”充电宝投放公司――北京伊电园网络科技公司回应,收费并没完全按公司定价统一执行,有些地方受场地不同、商家要求等会有所不同,至于归还后不结算,则可能是因系统出问题没及时结算所致。
投诉:充电宝未归还就被结束租借并扣款
如今,共享充电宝在一些公共消费场所随处可见,给急需为手机充电的人们带来了便利。但便利的同时,服务体验怎么样呢?提到这点,南昌市民李先生就有些窝火,8月29日晚上7时,他的手机提示电量即将耗尽,想到稍后需联络人,便通过微信小程序租借了一个“小电”充电宝以解燃眉之急。
9月5日上午,他将充电宝归还。然而,“小电”租借小程序没有任何归还提示信息。对此感到不解的李先生把微信支付记录打开,才发现在9月3日就被“小电”自动扣费99元,并提示“未归还”状态。
李先生提到,“小电”充电宝的押金是99元,若不履行租借后归还的义务,押金则抵作赔偿。“一次性扣除99元,是不是认定我存在不归还行为?所以才强行扣费作为赔偿。”李先生发出质疑。而在归还后,“小电”充电宝未更新租借状态,对租借行为未做结算,使得李先生不能接受,“这就说明对方强行扣费是结束这次租借,有单方认定我不归还的嫌疑。”
李先生认为:“没有约定租借期,何时归还是客户的自由。按标准计算租金,按日计费扣款,直至叠加所扣租金与充电宝价值同等为止,此时充电宝也应归属客户了,客户相当于买下了租借的充电宝,可不归还。而我已经归还了,为何没有结算提示?到底收多少费至少应提示。”
质疑:未按自定标准计费涉嫌多收费
李先生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关于“小电”充电宝的计费标准,其对外广告是这样宣传的:租借的充电宝1小时免费使用,超过1小时后1元/小时,10元当日封顶。
照此计算,到归还日止,李先生是租借充电宝的第8天。“就算足8天计算,每天10元封顶,也应只收80元。”李先生表示自己应退到19元,但“小电”充电宝的提示仍维持“未归还”状态。
李先生是“小电”充电宝的老客户,而在这次租借之前,他还有一次租借行为。他在8月7日租借“小电”充电宝时长为1小时50分钟,归还后收费8元。依照上面提到的收费标准,李先生被多收取了费用。
基于自己的遭遇,李先生质疑,“小电”充电宝有乱收费之嫌。另外,李先生认为,“小电”充电宝收费标准没有明码标价,客户在租借时并不知如何收费的,实际扣费标准也让人摸不着头脑,让客户感到消费得不明不白。
为此,李先生拨打“小电”充电宝客服热线,质疑对方强制扣费99元及多计费之举不合理,侵害了消费者权利,并提出合理退费的请求,但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