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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隔壁公司”工作人员行骗获刑10个月

时间:2019-09-11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蒋文娟记者薛柏武报道:“老板,我现在急要,等下你去我们单位报账”,在一些公司等办公楼附近开餐饮店或烟酒店的老板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由于是长期采买关系,老板也放心让附近单位的工作人员短暂赊账或先签单后结账,不想却被人有意钻了空子。近日,宜春的冯某因用这样的方式诈骗餐馆内烟酒等物品,被分宜县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据介绍,2019年3月,冯某来到分宜县城东工业园某工厂旁的小餐馆,谎称是附近另一工厂的采购员,要将该店内所有的香烟都买下来,并谎称中午到店内吃完饭时再结账,餐馆老板林某表示同意。之后冯某将该店内的15条芙蓉王香烟、2条软中华香烟、1条硬中华香烟、3包软中华香烟及1瓶四特东方韵白酒用袋子装上其摩托车后,骑摩托车离开该店并逃至宜春,将诈骗来的香烟卖给了宜春市一家烟酒店,获利4300余元。

数天后,冯某故技重施,又窜至分宜县钤山公园旁某小店内,谎称是分宜县钤山公园园林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以领导来检查,需要购买水、烟、酒等物品为由实施诈骗。之后冯某感觉店主杨某比较警觉就放弃诈骗,趁机将杨某放在柜台旁凳子上的一个女士挎包盗走。被盗挎包内有现金、超市购物卡、身份证、社保卡等物品。

经鉴定,林某被诈骗的烟酒价值5338元,杨某被盗窃的财物价值1131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某犯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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