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 (记者练炼 通讯员王心怡)为全面推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和河(湖)长制两项重点工作,九江市浔阳区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新机制。近日,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与浔阳区法院签订环资案件修复协作机制协议。
协议秉承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根据长江流域的水和砂是流动的,无法做到原地修复这一特殊性,采取替代性修复和异地修复的办法。即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当事人将处罚金缴纳至区法院,并委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环境修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长江“江、岸、堤、坝”进行维护、治理和绿化时,向区法院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由区法院审核后给予拨付使用。此项协议的签订,不仅可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还有助于群众增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