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蒋文娟 记者薛柏武报道:分宜县一对夫妇,已收买方的定金,却又将房子高价卖给第三方,本想着多得2万元房款,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
据介绍,家住江西分宜的陈某夫妇有意将名下一套商品房出售,于是在网络上发布了销售信息,分宜的某房产中介公司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了陈某。经中介公司运作,市民黄某与陈某夫妇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转让款为58万元。并且,陈某夫妇与中介公司分别收取了黄某1万元定金。后因房屋产权证书未能按时办理,黄某表示愿意继续等待,陈某夫妇却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中介公司得知这一消息后,召集黄某与陈某夫妇进行了三方协商。陈某夫妇表示愿意退还1万元定金,但黄某仍坚持要买房,因协商未果,中介公司退还了黄某1万元定金。
另查明,通过另一中介公司促成,陈某夫妇与第三人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房款为60万元,且已办理过户手续。 分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与陈某夫妇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陈某夫妇以房产证未能按时办理为由,在未与黄某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将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也有违诚信原则,故判决陈某夫妇双倍返还黄某定金4万元,扣减中介公司已经代为支付的1万元后,陈某夫妇应继续支付黄某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