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朱嘉明、实习生张安琪报道: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要求,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产业链,有效保护江西省重点水域生态环境,8月11日,江西发布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打非断链公告,同时,加紧部署省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监管。
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等宣传营销
《公告》指出,严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加工、销售、利用“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渔获物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水产品。
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江西段、鄱阳湖及其他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
严禁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对违反该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开展违法广告专项监测
为进一步做好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保护生物资源安全,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江西部署开展省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监管工作。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省局广告监测平台作用,强化广告监测。部署开展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等广告发布的专项监测。对禁止使用的电力捕鱼器具、机动底拖网、吸螺机械、定置网(迷魂阵)等各类非法渔具广告以及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开展专项监测。目前,江西省共监测广告47980条,其中水产品及制品广告监测6338条。
记者了解到,近期,执法人员已赴鹰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禁捕水域涉及的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区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