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樊)报道:根据银保监会网站披露,2021年开年前2个月,江西银保监系统已亮出罚单24张,延续了近年来的严监管的态度。其中,罚单最高的一笔达90万。
南昌农商行开年收“1号”罚单
今年,江西银保监局发布的1号罚单(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被处罚款30万元。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南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24日更名。改制时,该行注册资本6.66亿元。改制后资产规模不断扩张,经每年利润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加至25.72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南昌农商行总资产695.64亿元。
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被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50万元。
罚单不仅涉及机构自身的问题,并对机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蒋某和郭某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江西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处罚。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体现了监管的从严态度。
在三大攻坚战中,打头的一项即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于金融企业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行为,近年来强监管态势一以贯之,2020年10月就有3家在赣经营的银行机构因类似原因合计被罚款150万元。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领到90万罚单
票据业务亦在监管视线范围之内。1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5张罚单,剑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业务未落实担保条件。对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其罚款90万元。同时4名责任人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而被警告。
虚构业务套取费用
人保财险安义支公司被罚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21年第1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安义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王某某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贷款业务成监管“重点”
根据披露信息,开年前2个月,江西银保监局本级开出罚单11张、银保监分局本级开出罚单13张。而银保监分局开出的罚单则主要关注了贷款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消费贷流入股市、贷前调查未尽职、信贷管理不到位等。
例如,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贷款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另外,上高农商行左某某由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抚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股市,被处罚款2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吉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领罚30万元,责任人被警告;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领罚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