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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法院通过“法通村”工作平台积极化解矛盾

时间:2017-04-12

中国江西网讯 曾民 李伟 记者徐明报道:“好法官,谢谢你们,孙子、孙女问题终于解决了,两个小孩还可以和我一起生活。”近日,乐安县湖溪乡社背村周某从乐安县法院法官和“特邀法官”刘桂青手中接过小孩生活费时感激地称赞道。

原来,陈某起诉要求与周某的儿子谢某离婚,而谢某正在监狱服刑,乐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陈某、谢某离婚,婚生小孩由陈某抚养。之后,陈某反映,婆婆周某不同意其抚养小孩。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找来陈某,并邀请周某所在村的“特邀法官”刘桂青来到周某家中,周某情绪激动,希望法院将孙儿、孙女留在自己身边。经过法官和“特邀法官”的释法说理,周某对儿媳、儿子离婚表示理解,但孙子、孙女一直由自己照顾,带亲了,自己要带,陈某需支付小孩生活费。

法官和“特邀法官”马上做陈某的工作,后经陈某同意小孩由婆婆周某照顾,自己承担小孩费用。在法官和“特邀法官”的协调下,陈某与婆婆周某在小孩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协议。次日,陈某带着小孩生活费在法官和“特邀法官”的见证下交付到周某手中。

家庭纠纷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且矛盾激烈,有些案件在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当事人的矛盾仍然很尖锐。为有效化解此类案件判后纠纷,乐安县法院干警通过“法通村”工作平台,积极邀请“特邀法官”参与案件的判后答疑,发挥“特邀法官”的优势,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纠纷15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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