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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巡察工作探索“三化”工作法

时间:2017-05-16

中国江西网瑞昌讯 (记者何深宝 通讯员李广荣)瑞昌市在巡察工作中不断探索“三化”工作法,即巡察工作规范化、巡察方式多样化和问题整改系统化,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5年以来,该市共开展4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318个,已立案27件,查处28人,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该市高规格组建市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分两个巡察小组,组长均由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并配备两名正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副组长兼任小组长。出台了《瑞昌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5年内将对全市93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不留死角。同时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信访举报较为集中的重要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事项作为重要巡察对象,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该市还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情况反馈后,针对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销号制度,没有整改好的不准销号。市纪检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边移边查、快查快结。同时,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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