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就要高考了,对于很多考生来说,这可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日前,沈阳市招考办发布了考试注意事项。
提醒1 提前熟悉考点午休千万别睡过头
领到准考证后,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考点地址和《考场规则》。提前了解考点学校的具体位置和周边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休息场所,避免走错考点或途中堵车。考前一天,考点学校将进行安全排查及布置考场,考生或家长了解考点周边环境时,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要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和考前接受安全检查时间。特别提示的是,每科开考前30分钟(语文、全国统考外语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科目考试;因全国统考外语科目考试有听力考试,14时45分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需要提醒各位考生,如午睡要妥善安排时长,避免错过考试。
提醒2 证件忘带不用着急取可在下一科考试前核验
考生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齐本人考试所需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带有考生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如准考证丢失,可与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联系申请补办。若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或到达考点后,发现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忘带或丢失,不用急于返回取证,向考点报告情况后允许进入考场。监考老师会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相貌,确认是考生本人后,允许参加考试。考生要在下一科考试前带来准考证核验。
考生须接受安全检查,如拒不配合进行安检、出示可疑物品,须到特殊问题处理室由考点专门人员和公安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以便顺利通过安全检查。
提醒3 考生只可携带指针式手表
考生切记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功能器材;各种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存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有电子显示功能的手表及其他任何计时仪器(考生只可以携带指针式手表)。
考生如携带了禁带物品,必须在安检前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如实交出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无论有意或者无意,只要考生把禁止携带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地方参加考试,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