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喝的酒,把车扔饭店门口,打车回的家,今天咋还酒驾了……”
“7月30号上午9点10分,稽查布控系统的红灯亮了起来。”8月10日,抚顺交警直属三大队一中队民警黄名泽讲述了当时的情形,“系统显示路过的一辆辽D牌照灰色轿车有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下来,要求驾车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配合调查。
交谈中,民警黄名泽闻到驾车男子田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于是当场对田某做了酒精呼气检测——饮酒状态。
“这个检测是让他吹一口气,因为仪器显示饮酒,我们又对他进行了第二次检测,要求吹5秒钟。”民警黄名泽说,数值显示为87mg/100ml,已经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进行抽血检验。
田某对检测数值很是惊讶,“我昨天晚上喝的酒,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所以散局后把车扔在了饭店门口,打车回的家……今天醒酒了来取车咋还酒驾了……”
民警带田某去医院抽血,经鉴定血液含酒精量为7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驾驶人田某因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黄名泽表示,隔夜酒不可掉以轻心,“酒后多长时间能驾车没有统一标准,每个人的身体代谢能力不一样,有的人甚至需要2天才能将体内的酒精彻底代谢掉。在代谢完之前驾车,驾驶人对周边环境的判断力、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等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因此宿醉次日最好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