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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撞人逃逸 女儿顶包被识破

时间:2019-09-18

当父亲的驾车肇事撞了人,因为酒驾逃逸。事后却找到女儿去顶包……发生在大连的这起肇事逃逸顶包案曾引起市民广泛关注。2019年9月,我市法院对这起肇事逃逸案做出一审判决:让女儿顶包的肇事司机张某被法院判处缓刑。

撞人逃逸随后又投案自首?

事发:2018年8月26日20时11分,甘井子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在甘井子区川岭路盛泰花园路段有人被车撞了,肇事车辆逃逸。民警勘察后发现:现场有大量围观群众,机动车车道内大灯碎片散落一地,伤者被120急救车拉走,人行横道附近发现血迹,未发现肇事车辆。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认为一辆红色日产骐达轿车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车主为张利(化名)。

投案:21时40分,甘井子交警大队指调室接到电话:一名叫张英(化名)的女子打电话称自己驾车在甘井子区川岭路撞人了,准备到交警大队投案。

22时许,女子到甘井子交警大队投案,称事发后由于害怕逃逸,回家后父母及家人劝她投案,她很后悔、很害怕。虽然女子陈述的案发经过与现场群众描述的经过基本一致,但民警总感觉事情有蹊跷,仅仅是害怕的话并不足以促使其逃逸,而且在案发后又这么快就投案。

侦查:民警怀疑肇事驾驶员很可能另有其人,根据网上查询发现其近亲属中只有她的父亲和丈夫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联系了张英的丈夫,其丈夫称自己在瓦房店农村,现在正驾车赶回大连,并发来了其在高速上驾车的照片,其肇事嫌疑被排除。接下来,最大的嫌疑对象就是张英的父亲张利,而张利也正是肇事车的车主。

民警随后电话联系到张利,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他称在外面应酬还没回家,10分钟后到。这与之前张英回家后父母让其来队投案的说法自相矛盾,其中肯定有问题。

大约20分钟后,民警准备再次联系张利,发现其电话已关机,这更加印证了民警的猜测:肇事司机很可能是张英的父亲。

直到此时,张英依然一口咬定车就是自己开的,人也是她撞的,与其父亲无关。

经审讯肇事司机另有其人

经过一夜的审讯,未有明显突破。次日8时,民警电话联系了张英的姐姐带着其18个月的孩子到大队做张英的工作,看到姐姐和孩子后,张英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泣不成声,如实交代了车是由她父亲驾驶的,因为父亲喝酒了,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所以自己决定来顶包。

9时30分许,肇事司机张利主动来队投案,张利交代,当晚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外面吃饭,喝了几瓶啤酒,喝完酒后驾车回家,当车行驶至盛泰花园路段时,把一个路人给撞了,由于自己喝酒了,害怕被处理,所以就逃离了现场。回家后,就让自己的女儿去替自己顶包。

本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住院期间,张利的女儿张英送去了医疗费3万余元。贾某死亡后,张英又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死者家属30余万元,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

由于张利是外来打工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垫付的医疗费和赔偿死者家属的钱都是从亲属朋友处借来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出庭为其辩护。经法律援助律师王金海了解,当天发生交通事故后,担心喝酒被查,又担心伤者没人救助,遂让女儿去交警队“自首”,其目的是想告诉交警人是他撞的,自己要负责这事,并到医院送去了医疗费。没想到女儿张英没有领会自己的意思,到了交警队把撞人的事自己“揽”下来了。张利懊悔地说,外孙才18个月,如此做法害了一家人。

辩护律师王金海认为,尽管张利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但第二天一早张利到交警队投案,属于自首。事情发生后积极送医疗费救治伤者,在伤者死亡后又与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死者家属30余万元,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加之张利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量刑,给张利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判决:今年9月9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法律援助律师王金海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决张利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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