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占自己女友的137万元巨款,辽宁沈阳男子张某将其女友带到丹东东港一家酒店,对其实施非法拘禁。期间张某将女友的衣服扒光撕碎,对她实施殴打和猥亵,还强行拍下其不雅照片及视频。之后张某强逼女友写下137万元的收条。而被警方抓获后,张某还恬不知耻地表示,自己殴打女友,“我认为她很享受”。2019年7月从法院获悉,张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刑15年。
1983年出生的张某家住沈阳市浑南区。其交了女友王某。
张某的朋友找其借钱,张某没钱,于是找自己的女友王某出钱。张某居间,王某借了135万元给其朋友。王某从中还拿到了2万元“好处费”。
一个月之后,张某的朋友就把135万元归还给了张某。这些钱本来应该给王某,但是张某隐匿下这笔钱不说。直到1年之后,王某得知此事,张某仍不把钱还给她。于是王某向张某提出分手,还要起诉张某让其还钱。
为了彻底霸占这笔巨款,张某将女友从沈阳带到辽宁东港,在当地一家酒店房间内,张某将女友衣服扒光撕碎,拘禁、殴打、猥亵、恐吓她,对她进行拍照、录像。之后,张某还指使人买来纸、笔、印某,逼迫王某按其要求书写了数额为137万元的收条两份。之后才将王某带回沈阳。
案发后,张某被警方抓获。王某回忆说,自己要和张某提出分手一方面是因为他霸占欠款不还,另一方还是因为张某已经结婚有家室,却欺骗自己要结婚。而且手机还存有其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录像。被张某拘禁期间,张某不仅脱掉自己的衣服对自己进行虐待和殴打,还用打火机烧烫、用红牛盖子划伤其身体,对其实施猥亵行为。还称要找人来对其进行强行侵犯。警方也在张某的手机内找到了其拍摄的对女友进行殴打和猥亵的不雅视频。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犯抢劫罪,将其公诉到丹东东港法院。张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与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借给朋友的135万元是自己的,王某只是“过了一下手”。自己和王某到东港来是和朋友吃饭的。“我打王某,我认为她很享受,我没有抢劫,也没有猥亵王某。”
其辩护律师则称,张某与被害人王某是情侣关系,其殴打被害人的行为并不过激,且不能排除张某是涉案债务的实际债权人,其拘禁、殴打行为与抢劫无关。不能证实张某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逼迫王某出具了涉案收条,张某犯抢劫罪不成立。
东港市法院审理此案认定,涉案135万元系王某以其资金出借。张某逼迫王某书写收条以消灭债务的行为,使被害人无法再向其主张财产权利,丧失财产所有权,这侵犯了被害人财产的合法所有权,构成抢劫罪。法院认为,张某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逼迫被害人书写收条以消灭债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