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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女子买排骨发现缺斤少两 暴打摊主获刑

时间:2019-11-02

本报讯(贾彦伟 记者 王叶溪)50岁的张阿姨去市场买菜时遇到缺斤少两,脾气暴躁的她操起边上的冻玉米将摊主左胸肋骨打折了。日前,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因为没有控制好情绪冲动伤人的张阿姨,不但要赔偿摊主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4月的一天清晨,张阿姨到某集贸市场买菜,买了几根排骨后,她用公平秤称了下,发现缺斤少两,这让她很生气,赶忙跑回摊位理论。听了张阿姨的质问,摊主赵某回答说,谁知道是不是张阿姨自己拿出去了几块才缺斤少两的。听了摊主的话,张阿姨更气愤了,但她不是个口舌利落的人,心里的憋闷不但没发泄出去,还遭遇了赵某一顿抢白。张阿姨一激动,便操起边上摊位的冻玉米照着摊主胸口砸去。张阿姨一气之下,力度不小,将摊主的左胸肋骨打折了。事后,摊主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某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摊主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而冷静下来的张阿姨别提多后悔了,她说,自己一直以为这一生都不会跟犯罪扯上什么关系。没想到因为冲动伤人,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打架有成本,动手需三思。请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冷静、容易冲动的人能够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切莫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或一言不合便动手,以致因一时冲动、情绪失控而一发不可收拾,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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