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海关总署正式印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新一轮东北振兴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22条举措》),对海关支持服务东北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2条举措》共包含“打造东北地区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促进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东北地区重点领域改革、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强化对东北地区海关的综合保障”等五个方面的22项内容。
今年前2个月,辽宁省进出口贸易总值为1071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4%,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23.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增速高于全国8.2个百分点,进口增速高于全国39.1个百分点。
据了解,沈阳海关和大连海关将以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为重点,加快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转口贸易发展,加快推进大连、营口等地区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争取首批上线多式联运新系统,支持开展“卡车航班”业务和中欧班列发展,构建区港联动、港铁联动的现代物流网络;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直购、保税业务开展,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渠道,有效降低电商企业物流成本。
此外,沈阳海关和大连海关还将紧密围绕我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打造公开、透明、可预见的法治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综合执法试点,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力争货物通关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压缩三分之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压缩内部核批,推动“互联网+海关”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海关服务新模式;强化“12360”服务热线功能,完善一站式通关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便企业咨询和办理通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