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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整治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 处罚946家药店1178家诊所

时间:2018-07-20

今年上半年以来,辽宁省对城乡接合部等地药店诊所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截至6月底,全省共检查药店6448家,行政处罚946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7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检查诊所5839家,行政处罚1178家。

“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

辽宁省食药监局表示,在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方面,加强对互联网发布“挂证”信息的监控,利用互联网、实地检查、异地协查等手段,结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情况,加强对执业药师任职信息调查核实。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对查实聘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GSP证书》,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列为失信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较多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在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方面,实现全过程保密。实施检查前逐一开启被检查单位名单,相关人员不得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相关行程和内容,并第一时间直接进入检查现场,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聚焦单体店和连锁加盟店以及慢性病医院周边地区,重点检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

截至6月底,全省共检查药店6448家,行政处罚946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7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检查诊所5839家,行政处罚117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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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行药品经营三级风险监管

日前,我省完成对辖区内2万余家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划分,正式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辽宁省食药监局介绍,按照风险从低到高,将药品经营企业划分成一、二、三级。在以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标准进行静态分级基础上,根据监管人员经验判断、企业日常管理水平、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案件查办等综合情况,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级,纳入相应的风险等级。

对于风险等级高的的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列为飞行检查重点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目前全省389家药品批发企业,划分一级企业165家、二级企业192家、三级企业32家;全省20532家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一级企业8552家、二级企业4538家、三级企业7442家。

将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对企业风险等级每年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实施动态管理,以实现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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