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作为假期休闲的主要方式。制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对于提升游客的旅游质量,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保护旅游资源不受破坏有着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市的旅游景区普遍追求“接待量”,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超承载接待游客,部分主要景区更是人满为患,不堪重负。为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市旅游委员会根据国家旅游行业标准《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于今年2月,聘请专家对全市旅游景区进行专题培训,推进旅游景区制定 “最大承载量”工作。4月中旬,完成了全市旅游景区 “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数据信息统计和核对等工作。目前,我市旅游景区有100家,其中5A级1家,4A级16家,3A级58家,2A级23家,1A级2家。参加此次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信息公布的有94家,其中5A级1家,4A级16家,3A级54家,2A级21家,1A级2家。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根据景区的不同类型,给出了相应的景区空间承载量的计算公式,让“景区最大承载量” 和“瞬时承载量”有了明确标准。
景区最大承载量是在景区日开放时间内,在保障景区内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区能够容纳的最大旅游者数量。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将严重影响景区服务质量,增加景区环境负荷,给游客安全带来隐患。最大承载量既是一道“质量红线”,也是一道“安全红线”。
瞬时承载量是指在某一时间点,在保障景区内每个景点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区能够容纳的最大旅游者数量。
通过制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和 “瞬时承载量”,首先能够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确保旅游活动的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其次能够合理利用和分配景区内的各类资源,强调对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在保证旅游资源质量不下降和生态环境不退化的前提下,实现保护旅游资源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景区内各景点、各时段以及景区周边等多种因素,内外统筹,综合平衡旅游者等各方利益。
我市旅游景区制定相应的“景区最大承载量” 和“瞬时承载量”标准后,各旅游景区要建立旅游者流量控制联动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特殊预案等对景区流量进行控制。
今年年底前,各旅游景区通过官方网站、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公布游客最大承载量的核定数据,制定园区旅游者流量的控制方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景区游客动态数据等信息,指引游客的游览行为,有效地疏导和分流游客,实现旅游景区的智慧化管理。各旅游景区还要建立游客最大承载量的控制管理应急预案,当旅游景区预售、预约门票及现场购票游客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要向社会和即将入园的游客发出预警提示,采用园内疏导、入口调控、增加活动项目和延长游览时间等应急措施,以保障游客在园内游览的舒适性;当游园游客达到最大承载量90%时,须向辖区旅游局报告,辖区旅游局要落实旅游景区游客秩序维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的属地职责;当游客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时,应立即停止售票,向游客发布告示,做好解释和疏导等相关工作,同时向市旅游委报告。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法治原则,在对待旅游景区超承载接待游客的问题上也不能例外。今后,市旅游委员会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这个硬指标,实现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